2013年5月30日,昭平县樟木林乡陶坡村寨莫某在一起交通事故认定结束后,双方均未向交警书面提出调解申请,而是自行与对方提出事故赔偿要求,莫某对对方当事人李某在原来已付2万多元医药费,却不愿答应其后续提出由李某一次性出钱20万元继续治疗其妻子伤情的要求十分不满。莫某为人内向、平时少言少语,性格执拗,他一时气急不顾之前交警告知其双方当事人到交通巡回法庭办理赔偿事宜走法律渠道的劝告,独自爬上黄姚中队后山山顶喝酒并扬言跳崖,以此要挟对方一次性赔偿其治疗费用。后经昭平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金洲,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黄邕,大队教导员唐家金,副大队长左兢新等领导和当地政府、司法、法庭等相关部门人员长达9小时的耐心劝解,终于化解这一险情。
事故医药费协商不下 欲跳崖要挟形势危急
2013年5月30日早上10时20分许,事故受害家属莫某自行联系事故对方当事人李某要求协商赔偿,但李某不到场调解,导致协商未果。当日11时38分,下村走访开展“一村一警”工作的黄姚中队中队长谭志兵接到莫某电话,说他现在黄姚中队后面的山顶上要跳崖,一定要交警马上通知对方当事人立即赔钱给他,其他的一律不管,反正对方不立即给钱就要跳崖。正在走访的谭志兵中队长听到后立即安慰他不要做傻事,马上赶回中队处置并立即向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长黄邕及当地党委主要领导汇报现场情况。
情绪失控崖边借酒消愁 多部门配合实行“攻心术”
谭志兵中队长带领中队民警郭超杰、三名交通协管员爬上100多米的山顶,看到莫某坐在悬崖顶上的一块尖石上,情绪失控还在拿着一瓶红星二锅头酒在喝,而石头的三面均为悬崖,酒后情绪急燥的莫大枝看到有人上来了,警告民警不要过来,靠近就立即跳下去。
黄姚中队民警向其喊话,尽量稳定控制其情绪,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现场情况。昭平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金洲,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长黄邕,教导员唐家金不断询问进展情况,并赶到山顶现场亲自指挥劝导工作,通过政策攻心、法律宣讲、道德感化等措施,尽其所能地劝解。黄邕大队长指示民警及女工作人员负责安抚、照顾莫某妻子儿女,让其妻以其家属不断打电话给莫某先下山来再做调解。不久,黄姚镇政府带领当地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医疗等职能部门领导也赶到事发现场配合开展劝导工作。
近9个小时耐心劝导 打消跳崖念头终化险情
此时已是18时了,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在场人员全身湿透了,黄邕大队长仍带领民警一起冒雨劝解,势必要把莫某劝下来。19时28分,莫某在民警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及耐心劝导后,终于放弃了跳崖的想法并从山上走了下来。其家属对民警耐心地劝导表示感谢,并表示配合相关部门走法律程序开展事故赔偿工作。目前,此事件后续工作已移交当地派出所、法庭、司法调解部门进行处理,交警大队将继续跟踪事故赔偿相关事宜。
把握事故受害者思想动态 引以为戒紧盯事故矛盾化解
此次事件之后,黄邕大队长立即组织全体民警召开会议,从此事件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黄邕大队长在会上指出,从这件事情中,希望广大民警在思想上能够引起重视,做好事故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五位一体”的机制特别是事故调解委员会和司法调解以及法庭庭前调解的作用,要及时掌握事故受害者思想动态,着力将事故矛盾化解工作做实做细,避免不必要的个人极端行为,以免扩大事态。同时要及时开展“两个必”工作,对在回访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及时予以处置,增进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信任与支持,将隐患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