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7月5日21时15分,顾乡大队民警王政在埃德蒙顿路将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黑BQ9152)的驾驶员李继红,男,1976年07月26日生人,驾驶证:230119197607263238。当场查获,该驾驶员酒精呼吸测试含量为76mg/100mg,予以处罚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罚结果。
2. 2013年7月5日20时38分,顾乡大队民警王政在埃德蒙顿路将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黑AFH046)的驾驶员王永宏,男,1971年04月26日生人,驾驶证:232101197104261415。当场查获,该驾驶员酒精呼吸测试含量为69mg/100mg,予以处罚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罚结果。
3. 2013年7月5日20时42分,顾乡大队民警王政在埃德蒙顿路将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黑ARF543)的驾驶员代宏,男,1904年04月18日生人,驾驶证:232325197504183737。当场查获,该驾驶员酒精呼吸测试含量为78mg/100mg,予以处罚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罚结果。
4. 2013年7月5日21时50分,顾乡大队民警王政在埃德蒙顿路将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黑AVS689)的驾驶员孟庆滨,男,1960年04月01日生人,驾驶证:230107196004010258当场查获,该驾驶员酒精呼吸测试含量为47mg/100mg,予以处罚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罚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