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警用及公安专段号牌管理力度,切实解决警用及公安专段号牌车辆在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于5月15日至30日对警用及公安专段号牌车辆开展为期15天的集中整治活动,坚决杜绝冒领、串挂、挪用、外借、伪造、变造警用及公安专段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此次专项整治针对已在省交警总队办理登记的全部警用及公安专段号牌车辆(包含外借牌照的车辆),省交警总队派出督导组对各地明察暗访、路检路查,5月20日和25日为全省警用和公安专断号牌车辆集中整治活动日。采取措施重点整治以下方面:
一是整治警用和公安专断号牌车辆停放在酒店、娱乐场所,酒后驾驶警用和公安专断号牌车辆及民警酒后驾车。
二是对违规车辆加大管理处罚力度、营造良好通行秩序。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警用及公安专段号牌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各级交警部门依据交通法规及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三是对警用车辆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理;对公安专段车辆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总队将取消该车的公安专段号牌使用资格。
四是对整治中发现冒领、串挂、挪用、外借、伪造、变造警用和公安专断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该罚款的罚款、该扣分的扣分、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
五是对交通违法行为轻微,且未导致不良影响的,交警总队将违法行为通报所属单位及其上级领导机关,并将交通违法信息抄告机动车所属单位。
全省交警部门力图通过此次整顿切实解决政法机关警用及公安专段号牌车辆重使用、轻管理的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纪律教育,建立长效机制,使全省警用及公安专段号牌车辆驾驶人都能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彻底消灭“特权车”“霸王车”现象。省交警总队希望广大社会群众为此项工作予以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警用车辆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举报。
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431-85813086、85813067、85813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