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凌晨,直属二大队国道中队卡口,查获一起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从而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的发生。
23日凌晨3点50分,国道中队指导员谢臻带领民警在320国道国道联勤卡点开展客、货车“大排查 大教育 大整治”专项行动时,从萍乡方向驶来一辆牌号为赣AB98xx大型客车,民警示意司机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名叫宁建某,43岁,持有A1A2D驾驶证,赣AB98xx大型客车所有人是南昌市某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客车是从桂林出发到宜春的,车上只配有一位驾驶员。按照国家规定,驾驶人每天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白天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
民警随即叫司机将车移至中队停车场,强制休息并对驾驶人宁某教育指正后,依法进行了处罚。驾驶人宁某心悦诚服,并就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也是心有余悸。表示今后会绷紧谨慎驾驶、平安出行这根安全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