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江源区公安交警大队在强化宣传的基础上,依托“三个平台”建立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公开举报制度,提高了全民参与专项整治活动的积极性和依法对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是依托“三个平台”对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监督举报内容公开。大队充分利用互联网络如QQ群、微博,报纸,电视以及公路LED电子显示屏,大力宣传大货车交通违法举报内容和举报联系电话,并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主动参与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中来,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
二是突出重点,明确内容。大队向社会公开公布举报内容,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并设立了举报箱。大队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大队部署,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要制定岗位职责,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切实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接受举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热情礼貌,认真填写登记有关信息,及时下达指令、传递信息。并将举报内容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印制成传单,向社会广泛散发。其主要内容是:一是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国省道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城区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是从严管控,加强路面巡逻,扎实开展货车违法集中整治。
大队在鹤大线201国道、天沈线S310省道、榆江线S210省道以及城区各重点路口路设置了3处执勤查截卡点,加大对过往重点车辆管控。一是严格执行每月9、19、29日三次全市专项行动集中统一行动日。加强对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大中型建筑施工车辆超载、行驶时飘撒散落物、涉牌、超速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净化城区和镇街交通环境。二是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源头排查和路面整治相结合,以宣传促整治,重点整治货车十大野蛮驾驶行为: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疲劳驾驶、驾驶涉牌涉证车辆、驾驶报废或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重点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每次在整治行动期间,大队主动邀请当地电视台及新闻单位记者随警报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宣传教育声势。三是每组上路巡逻民警必须按规定着装,携带执法记录仪、酒精检测仪、移动测速仪、称重仪等执法装备,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同时,组织民警进入各货运场站,向群众广泛宣传,粘贴举报电话。对举报查实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大力营造严管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