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峰期勤务,全面加强城区交通管控。入夏后,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控,大队开展了高峰期勤务行动,将警力前置,充实一线执勤力量,并在城区设立了5个固定岗和4个徒步巡逻组,实现了对城区的全时全区巡逻执勤。从早6:00至晚21:30,大队坚持“高峰守点,平峰巡逻”的勤务机制,在各主要路口和易堵点维护疏导交通秩序。同时,大队还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就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献计献策,重点对城区停车位、交通标志标线、公用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公交车站台改建等向县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目前,在安乡县城区共新增了200余个公共停车位,有7处公交车站台进行了重新规划,对更新了4公里长的交通标志线,新增了2个卡口,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了完善。
二、十二个严禁,重拳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大队结合辖区交管工作的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了打击车辆及行人闯红灯、酒驾、毒驾、违法停车、涉牌涉证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是突出整治重点。对城区的交通示范街、洞庭大道、深柳大道、文艺路等主干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做到“十二个严禁”。即:严禁违法停放车辆、严禁闯红灯、严禁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严禁随意横穿车行道、严禁涉牌涉证、严禁非法车辆上路、严禁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严禁摩托车打伞;严禁酒驾毒驾、严禁行人翻护栏、严禁货车闯禁区、严禁违法掉头。二是从严处罚违停车辆。对一些乱停乱放、违法停车的机动车进行及时的整治,对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违法停放的机动车,给予驾驶人罚款100元,并对驾驶证记3分。对严重影响其它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违法停放机动车,实行拖离现场处理。
三、及时劝导,加强告知宣传力度。大队利用湖南红网、尚一网、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了宣教力度。特别是在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大队经常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随警行动,对民警开展整治行动进行了现场报道,对查处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同时,大队还结合“大教育、大排查、大整治”和“开心上学、安全回家”等的活动开展,积极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各客货运企业、社区、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向客货车驾驶员、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全力营造“文明出行”的新风尚。同时,大队还向各社区居民、驾驶员发放《县城区停车管理须知》和《安乡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县城区停车管理的通知》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传播文明交通理念,普及文明交通常识。对于一些违停车辆及时劝导,并进行说服教育,以提高驾驶员的交通法规意识,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