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弥补交警执勤车辆不足现状,全面提升巡逻管控能力,为十二运交通安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市局为交警支队配发了一批新能源执勤执法警用车辆。4月28日下午,支队在于洪区华晨汽车销售站,将首批50台新能源汽车分别配发给了沈河、皇姑、铁西、大东、和平一、和平二、北站、女子特勤大队,圆满完成了首批新能源执勤执法车辆的配发工作。
公安部交管局局长许甘露在今年4月12日视察沈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时,在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关耀林,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吴宗琪等领导的陪同下,专门听取了支队关于新能源公务车辆试点推进工作的汇报,并实地视察了新能源车辆车样,对试点推进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许文有高度重视新能源公务车辆试点推进工作,多次听取了支队工作汇报,并实地视察、指导了新能源公务车辆的改装工作。市局组建了由市局党委委员带队的调研组,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先后两次到杭州、深圳两地,对新能源车辆性能进行考察和调研。市局警务保障部崔明秀主任,支队尤泽余支队长、刘克军政委等各级领导,先后多次深入华晨公司,就新能源车辆的改装和应用问题与厂家进行了细致的技术论证,全面确保了新能源车试点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全面做好试点推广工作,确保新能源车辆配发工作尽快完成,支队后勤装备处在上级机关和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与市政府相关委办局和华晨公司取得了联系,结合交通管理实际和新能源车辆技术特点,对新能源车辆投入使用的前期工作进行了全面协调和科学规划。指导华晨公司先后完成了50台新能源电动执法车辆的警用标识涂装、警灯安装、车辆内部功能性改装等车辆改装工作。结合市区各大队队址分布特点,协调电业局从方便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的角度入手,规划和建设了充电站、充电桩50余处。协调华晨公司指派专门技术人员,对各大队驾驶员进行了新能源车辆驾驶技能培训,为新能源车辆迅速投入使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次配发的50台新能源执勤执法车辆中,27台为金杯大海狮纯电动汽车,23台为中华H230电动轿车,具有节能减排、电池性能稳定、整车机动性能优越等特点,最高时速110km/h,续航里程120km(等速),充电时间约6至7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