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十二运”的召开,确保全市公安交警以良好精神风貌做好“十二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工作部署,沈阳公安交警在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开展了“迎全运,树立交警新形象,创建示范标准岗”活动,并从三个方面入手,确保活动卓有成效。
科学制定示范岗建设标准。交管部门以交通指挥手势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为重点内容,强化路面执勤民警培训;制定了示范标准岗创建标准,强化对示范标准岗的考核力度;对示范标准岗所在路口的交通设施进行优化完善,为活动开展提供良好的硬件条件。
提高示范岗民警综合能力。要求每个示范标准岗的民警都能达到“认真上岗,标准作业” ;以交通文明示范路口、交通文明路段为重点位置,以交通指挥手势、规范用语、事故“快处”等为重点项目,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民警指挥疏导能力和规范执法水平;积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营造 “比、学、赶、帮、超”的浓烈氛围;引入奖励表彰机制,切实调动示范岗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荣誉感。
推进示范岗建设质量。在做好正面引导的同时,充分发挥督导作用,采取录像监控、日常查勤、交叉互检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创建岗位的检查评比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示范展示、技能比武、社会评议等活动,邀请广大市民对各标准示范岗民警的精神状态、管理效果、服务意识、执勤规范等进行公开评议;大力开展以警容风纪、心理培训、队列动作和基本礼仪为主要内容的训练活动,不断提升沈阳公安交警执法形象。
通过示范岗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公安交警的执勤执法能力和服务意识,展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良好执法形象,努力创造和谐、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在全市打造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