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车内如有人 大连交警先劝离
“上海交警部门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对人在车内的违法停车者,利用远程监控部署警力,也将进行处罚”。这则微博被广泛传播,因其“车内有人也照罚”和现行法律法规明显不符而遭质疑。近日,上海交警部门辟谣称这一说法“执法细节明显失实”。从去年10月8日起,大连市交警支队及中山、西岗、沙河口和甘井子交警大队指挥调度室,都启用了视频监控违法抓拍系统,一个多月就处罚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万余件。其中,对违停车辆也进行了抓拍处罚。本市交警部门表示,对车内有人的违停车辆,交警仍采取先教育劝离,只对车内无人且长时间占道的违法车辆抓拍处罚。
提醒
多学交通法以免误听误传
昨天,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本市利用视频远程监控违法抓拍系统,加大了对违停的执法力度,但查处行为仍在法律框架内实施。如果视频监控发现违停车中有人且严重影响交通,指挥中心会联系辖区大队附近执勤交警上前教育劝离,并不会直接处罚。若劝离时,驾驶人无视规劝,依旧违法停放,交警可现场处罚。如果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发现违停车内无人且长时间占道停放影响交通则可直接拍照处罚。而且若当事人对交警执法有异议,仍有权在法定时限内向交警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类似曲解交通执法的微博谣传此前也屡有发生,比如“副驾驶位不系安全带、吸烟扣分”等。本市交警提醒市民,今后再遇到类似传闻,可自行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免误听误传。
支招
治违停摄像头旁安喇叭
开发区交警大队采取科技手段,用360度旋转摄像头24小时监控违停重灾区,而且在摄像头旁还安了一个扩音喇叭。当有车辆违停超过10秒,语音提示就会启动,警告车主离开。如车主不听劝告,达到30秒就会被抓拍。这种治理违停方式在金州新区金马路及其周边道路已设置9处,效果非常明显。开发区交警大队大队长佟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发区的商业中心、金融中心、行政中心及一些大型居民区全都分布在金马路沿线,而且金马路还与振兴路相连,是进出开发区的最主要通道。金马路因此拥堵严重,越早治理越有成效,治堵成本也越低。
采访中,有市民建议,在学校周边、商超集中路段也设置这种带喇叭喊话的摄像头,有利于规范违停行为集中路段的交通秩序。记者岳宇艳多知道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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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步行街违停 先提醒再处罚
昨日,记者从旅顺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该局加强对商业步行街的管理,向违停车主发放温馨提示卡。
据了解,该提示卡本着“一次提醒、二次处罚”的原则,向擅自驶入或停放在步行道的车主发放,注明商业步行街严禁机动车辆驶入或停放。同时提醒车主,违停车辆已被拍照取证,请尽快驶离,若再次驶入将依法处理。
与此同时,该局还在步行街各出入口设置禁止车辆通行的标牌。对从事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等,也将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矫利春刘丹 记者杨雪
12分都扣光了还敢开车上路
4月14日,机场交警大队女警中队在候机楼桥上集中整治“三类车”过程中,查处了已记满12分仍违法驾车的市民谢某。谢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车辆也被暂扣。
当日,潘文婷、于飞两名女警在航站楼外高架桥上开展整治行动时,轿车驾驶人谢某面对检查神情紧张,未出示驾驶证,随后又拿出驾驶证副页,并称“主页忘在家中”。交警核实发现,谢某的驾驶证已被扣满12分而且已被暂扣,目前驾驶证处于停止使用状态。
日前,谢某因逆行被处罚,驾驶证也被记满12分。按有关规定,在未参加学习培训重获驾驶资格前,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而谢某竟抱侥幸心理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