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3日20时50分左右,在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航空学院南门西侧,一辆轿车将行人撞倒后逃逸。
沈北新区交警大队接此报警后,立即组织事故处理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同时立即与医院沟通开辟绿色通道抢救伤者。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调查走访,了解案情,查找询问目击证人,在调查过程中,得知受伤者叫刘某某,男,22岁,系沈阳航空航天学院的学生,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发生后,公安交管部门立即调集精干警力连夜开展工作,对目击者进行询问,寻找案件突破口,各参战人员彻夜未眠,一直工作至次日清晨。交警支队及沈北大队领导通过精确分析、周密部署,组织事故处、科研处及分局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办案,一方面安排警力到修配厂和汽车销售4S店对肇事车辆的现场遗留物进行比对,迅速确定车型,另一方面调取周边各监控点的监控录像,并对监控录像进行仔细排查,同时继续在事故现场周边进行调查走访摸排,并安排民警做好受害者家属的接待工作。
通过详细比对,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灰色尼桑天籁轿车,公安交管部门迅速布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排查工作,对同类车型进行逐一排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经过细致艰苦的摸排,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宋某,并立即与宋某的家属取得联系,对其做耐心的思想工作,使宋某的家属深受感动,在强大的政策攻心下肇事者宋某放下了思想顾虑,于5月14日16时许到沈北新区交警大队投案,目前肇事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还在调查处理中。
交管部门克服重重困难,按照交警支队领导“此案必破”的指示,经过连续19个小时的艰苦奋战,终于将此案成功告破,维护了法律,保护了受害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