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汽车维修企业管理和经营行为,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通知》要求,全市2012年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自4月1日正式开始。凡属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维修经营活动的企业均在考核范围内。
信誉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核过程中,严格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规范文件要求,重点针对大中型客车维修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二级维护企业维护档案及《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宣贯等四方面进行考核。此次考核旨在规范汽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维修企业维修质量,保证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将在我市主要新闻媒体、网站进行公布。市处将根据考核情况,对考核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维修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间停止维修作业;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取缔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