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春节肇事逃逸,临清明投案自首
“万分感谢企石大队的各位领导和办案民警,感谢你们在清明节前将肇事司机绳之以法,让我母亲的在天之灵终于得以安息,我真心地谢谢你们……”。4月2日上午,企石镇“2·8”重大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罗先生来到企石交警大队,将一面印着“一心为民,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事故处理中队莫裕钦副中队长手中,感谢企石大队“2·8”肇事逃逸案专案组民警认真履行职责,想群众所想,成功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2月8日(农历年除夕前晚)晚19时30分左右,在企石镇清湖村某农庄打工的李某(女,60岁,家住企石镇),在下班回家途中,被一辆飞驰而来的小轿车撞飞,当场死亡,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事故发生后,企石大队翟景新大队长、刘仲球副大队长和事故处理中队莫裕钦副中队长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当晚9点左右,市交警支队侦查大队唐名熙大队长闻讯后立即带领侦查大队民警来到事故现场指导侦查工作,并和企石大队办案民警成立了“2·8”专案组,一起连夜对此案侦查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全力以赴侦查此案。
专案组民警放弃春节与家人团圆的机会,经过连续十几天的大量走访、艰苦摸排、缜密侦查后,最终锁定了湖尾村的徐某驾驶的一辆黑色日产小轿车有重大作案嫌疑。在锁定了徐某驾驶的小轿车为嫌疑车辆后,专案组民警随即对徐某展开调查,但其家人以徐某长期不在家为由拒不配合调查。为使案件取得进展,企石大队领导多次带领专案组民警深入徐某家中,开展上门敦促规劝工作。4月1日上午,肇事逃逸司机徐某在民警的强大压力及其家属的劝说下,主动来到企石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对自己2月8日驾车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企石大队依法对徐某实施刑事拘留。至此,企石“2·8”交通事故逃逸案成功告破。
情法并用耐心劝,逃逸一夜终自首
“我是来自首的,我叫刘某,是昨晚在企石镇东江大道铁岗第一沙场路口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肇事司机,我当时是由于心里害怕才逃离了现场,求求领导对我宽大处理……”4月4日早上9时左右,企石“4·3”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司机刘某来到企石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企石交警大队通过调查取证和“情法并用”,仅用11个小时就成功劝谕肇事司机刘某投案自首。
4月3日晚上21时30分许,湖南籍男子刘某(持C1驾驶证)驾驶一辆装满沙子的湘L67887号重型自卸货车刚刚驶出铁岗第一沙场,在沙场路口左转准备驶入东江大道时,与一辆从桥头往企石镇方向直行的粤S65673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粤S65673号货车司机张某(男)受重伤当场昏迷、乘客余某(女)受轻伤、两辆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严重后果。湘L67887号货车司机刘某下车后看到张某受伤极其严重,顿时惊恐不已,急忙拨打了120、119、110电话,然后匆忙弃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企石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在事故现场发现,粤S65673号重型自卸货车车头严重变形,司机张某被夹在车里,伤势严重,湘L67887号重型自卸货车司机已经弃车逃离现场。随后,企石医院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对受伤司机张某展开急救,但张某由于头部受伤严重早已停止了呼吸。
民警迅速开展事故现场勘查工作,同时将案情上报大队值班领导翟景新大队长。翟景新大队长接到情况汇报后,迅速成立了“4·3”专案组,亲赴现场指挥,专案组兵分三路连夜展开追逃工作。在专案组民警的密切配合下,案情很快有了进展,民警进行大量调查、走访掌握到,湘L67887号货车的登记车主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