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晚8时许,衡水市枣强交警大队正在县城东外环开展查处酒后驾驶专项行动。民警发现一辆银色长安牌汽车行驶异常,遂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司机王某驾驶证、行驶证正常,但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初步测定其酒精含量为106.3mg/100ml,已经远超醉酒所规定的80mg/100ml。随后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进行约束送至衡水市司法鉴定中心采血化验鉴定,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94.45mg/100ml,确属醉酒驾驶。
在事实面前,司机王某对醉酒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而他的蛇年春节也只能在铁窗中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