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其壮)“中秋”节才过,衡水市“有车一族”又添一喜:车管所决定把三项与群众生活紧密关联的车管驾管业务“下放”至县(市),此举将给广大机动车主和驾驶员带来极大便利。
9月14日,衡水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结合本市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便民利民渠道,将小型汽车转入业务下放至10个县级车管所。该项业务下放以后,群众可以选择就近的县级车管所办理小型汽车转入业务,即:车主从外地办理小型汽车过户业务,然后在衡水市区办结附加税落档后,可以持机动车档案到市内任意县级车管所办理小型汽车转入落档业务。
同日,车管所在对县级驾证考试员资格审查认定的基础上,正式将“驾驶证注销可恢复”(由于逾期未体检和逾期未换证造成的驾驶证为“注销可恢复”状态的)和“记满12分”(由于违章扣分使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满12分的)理论考试业务,下放至10个县(市)车辆管理所办理,从而方便了群众就近办理考试业务,避免了群众“跑冤枉路”、“排队候考”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