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防汛工作,市交通运输部门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抗险”的方针,未雨绸缪、多措并举,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各项防汛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度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领导责任制。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市运管处、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市局质监站、市局综合科、市局办公室、市交战办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战办,具体负责各项防汛工作。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抓落实,抓好防汛各项工作。市公路局、各区(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重点保障汛期国省道干线公路、县乡村道、重要桥涵安全畅通;市港航局重点做好港航系统及所属港航企业防汛工作;市运管处重点抓好汛期抢险救灾物资及旅客运输应急协调工作。根据《应急交通保障计划》,面临自然灾害时,人员、车队、设备、物资等要从6月1日至9月30日处于临战状态,人员要24小时待命,确保车辆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并在接到任务命令要迅速集结,按时间要求到达指定地点。
三是加强汛期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建立防汛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广播和地质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及时发布预防预警信息。利用电视、报纸、媒体、通信等手段力争及早将预防、预警信息及措施发送到每个港口、码头、车站、船舶、车辆、交通建设工地和每位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针对不同防汛预警级别,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不同防汛预警响应行动,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四是做好防汛工作检查,确保防汛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汛前按职责分工认真进行防汛工作检查,对查处的隐患及问题逐项登记,落实责任,限期解决,消除不安全因素。
五是加强汛期调度,建立值班制度及信息反馈制度。建立汛期昼夜值班制度及汛期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汛情、抢险救灾情况。各单位对发生的重大水毁灾情或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迅速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和当地主管部门。汛期对有关抢险救灾的电文和事宜,要提高办事效率,做到随到随办、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