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晚,衡水交警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夜间查处行动。
在检查中一辆石家庄牌照的雅阁轿车看见民警后突然转变方向,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截。打开车门车内弥漫着浓重的酒气,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3毫克,为酒后驾驶。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罚款2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随后,又一名驾驶人被民警拦了下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做酒精测试时,该驾驶人却怎么也不配合。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驾驶人最终同意了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0毫克。驾驶人虽然未达到酒驾标准,但也属于饮酒驾车。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了教育,并通知他的家人将车开走。
警方提示,饮酒后即使没有达到酒驾标准,也会使驾驶人的判断能力、协调能力降低。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千万不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