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对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统一治理。
7月17日,衡水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的民警在武邑县联查时,公路上驶来一辆白色小货车,这辆车的后斗里装满了货物,堆得高高的货物上竟然还坐着两个人!货物足有3米多高,人坐在上面车辆万一有个摇晃后果可想而知。
乘车人没有安全意识,那驾驶人总该知道人货混装是违法行为吧。当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检查询问时,驾驶人的驾驶证、行车证都没有带在身边,理由还是离着近。别说3里地,就是100米,您也得遵守交通法规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民警对驾驶人载货汽车载人行为罚款200元;对驾驶人穿拖鞋妨害安全驾驶罚款100元;对驾驶人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分别罚款50元。
货物上载人属于危险驾驶行为,那要是出事儿就是瞬间,可不论距离远近。这辆货车载人还没处理完呢,您瞧,又过来一辆客车载货的。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为什么把座椅全部拆除时,驾驶人回答是为了拉了点东西。民警在检查中还发现车辆没有进行年检,这样一辆后边的座位全被拆除的面包车,就为了图方便却突破了一道最根本的防线,那就是安全。民警依法对驾驶人4项违法行为合并做出了罚款800元,记5分的处罚。
在此,民警提示大家,人货混装或者随意改变车辆技术参数等违法行为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发生危险,因此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