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衡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中队长王成带领民警在106国道执勤,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下午15时许,一辆自南向北驶来的夏利轿车进入民警视线。在距离民警大约150米时,司机突然把车停到了路边,与先前坐在副驾驶上的人互换了位置,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行驶。该车的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随即将其拦停进行检查,但二人矢口否认刚才“换座”的举动,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切都已被民警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清楚地记录下来。
在证据面前,司机赵某终于承认自己驾驶证在办理之中,目前属无证驾驶的事实。在进一步询问中,细心的民警还发现赵某身上带有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