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交通运输局深刻吸取烟台“3·10”交通事故教训,强化措施,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春运后事故反弹势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思想上不懈怠,工作上不松劲,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原因,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春运结束后事故多发势头,保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名人员。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深入一线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全面落实整改。
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培训教育。对从业人员日常管理,及时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并进行严肃处理,将从业人员的违法信息纳入“黑名单”管理,并与从业资格管理相结合。从业人员培训的内容、时间、考试、发证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培训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旅客、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一线从业人员定期接受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安全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应急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安全管理。立足“三关一监督”切实加强源头管理,继续抓好“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推进“安全带-生命带”工程,确保车辆出入库检查、“三品”检查、安全告知、安全承诺、夜间禁行、途中休息、恶劣天气安全行驶等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实处。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和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车辆动态监管。提高卫星定位装置的应用水平,规范联网联控系统平台、车载终端的运行管理和安装使用,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动态监管系统的作用。全面监控所属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在线情况,第一时间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对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行为及时提醒驾驶员并严肃处罚。切实加强对道路客运企业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接受监管、故意破坏或关停车载终端的企业和驾驶员,对玩忽职守的企业监控值守人员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