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风生水起北部湾,钦州市作为北部湾经济区轴心城市,经济发展迅猛,交通事业蓬勃发展,特别是钦州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把钦州建设成为广西科学排头兵、跨越发展先行区、改革开放试验区和北部湾临海核心工业区、面向中国—东盟的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具有岭南风格、东南亚风情、滨海风光的宜商宜居城市”的发展目标,钦州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机动车及驾驶人的大幅增长和道路通行条件的改善,道路交通管理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今年钦州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召开后,在市公安局受理的12件政协提案中,涉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有7件,占总数的58.33%。这些提案既凸现了钦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焦点难点问题,也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及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正确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焦点问题,并加以解决,是各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广大交通管理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和责任。为此,笔者就提案所涉及的交通安全管理焦点问题及对策浅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透过提案看焦点
在今年钦州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所有关于道路交通管理的提案中,涉及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完善城区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和指示牌,科学设置交通线路,加快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
二是取缔、限制三轮车进入市区主干道,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进一步规范街道、公共场所停车秩序;
三是加大对农村地区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管理和查处力度,加强乡镇圩日交通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是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
五是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创造和谐、安全交通环境,促进大港口经济发展;
六是全面禁止改装人力三轮车上路行驶,加强城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
这六个方面内容正是当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焦点,也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交通管理工作有待改进和加强的重点。
二、透过焦点看实质
(一)道路设计和结构不规范。由于历史上的种种原因,钦州城区基础低,底子薄,城市在路网结构、交通管理规划、公共交通发展、停车场建设、交通影响评价等方面相对滞后。当前,市区道路较为狭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道分道不明显,混合交通十分突出。尤其是城区主干道路各路口基本存在着“畸形”、不对称的现象,给安装红绿灯和实施交通导向、分流、渠化等带来极大困难,如新华路的八中路口、二桥头与新华路交叉路口等。特别是到目前为止,钦州城区还未建有城市环路,大货车过境必须要经过市区中心,对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带来了极大影响。加上,钦州一桥狭窄,成为制约东、西向交通顺畅的一大“瓶颈”,钦州二桥属危桥,虽经改造,但对超重的车辆进行限制通行。市区的新兴路二中外国语学校、实验小学等学校,又过于集中,停车位置匮乏,每到上下班高峰期,接送车辆集中过多,交通十分拥挤混乱, 给交警部门带来很大压力。
(二)停车位置严重不足。当前,随着钦州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和出行量急剧增长,城区现有停车泊位远远满足不了停车需要。据统计,截止2009年,全市车辆拥有量达456383辆,其中大车10501辆,小车33340辆,摩托车412542辆。市区机动车共192234辆,其中大车7306辆,小车23953辆,摩托车160975辆。而城区共有各类停车场点约41处,其中公共停车场16个(4个属单位经营,12个为私人经营),总面积62000平方米。道路上约2100个停车泊位,有42个停车泊位是没有经过批准,擅自施划的,市区“停车难,难停车、乱停车”问题十分突出。城区原规划的一些停车场又被挪作他用,如亚太停车场挪作房地产用、南华商厦配建的停车场大部分被挪作服装商场,协盛地下楼层本应为停车场,现开辟为超市等。加上当前城区一些新建、改建的商场、大厦、超市、小区等各类建筑,没有按照有关规定配建相应停车位置,导致钦州城区公共停车泊位严重不足,车辆在街道上占道乱停、乱放现象非常突出。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严重匮乏。目前,城区道路主干道共有39个交叉路口需要安装交通信号灯,支队已对19个路口安装了灯控系统,9个路口安装了“电子警察”。但是,城区大部分道路的交通信号灯、指路、警告标志、标线和人行横道、隔离设施等交通设施非常匮乏、陈旧,急需安装和完善。近年来,交警支队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城区交通设施投入,进行了维护、翻新、更换,不断完善城区改造、新建道路的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仅在2008年,支队就投入120多万元在城区新增设置交通信号灯5套,黄闪灯2套,制作交通标志牌38套,施划交通标线5214.7平方米等。但是由于我市财政困难,交通设施经费没有纳入市财政预算,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单靠交警部门有限经费,难以满足当前城区道路快速增长的需要。加上当前城区在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时,对相应配套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费用,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把费用纳入到工程预算,如钦州城区永福东大街、金海湾大街、扬帆大道等道路,均没有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导致交付使用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施不够完善,对城区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
(四)营运三轮车和电动车无序发展。目前在全区14个地级市中,钦州市属尚未解决好城区营运三轮车问题的仅有几个城市之一,城区营运三轮车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区的交通秩序,影响城市形象。据有关部门的摸底调查发现,当前,城区现有的873辆客运三轮车是2000年市政府为解决困难下岗工人、城区无业居民和下肢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生活出路问题特许经营的,其中,约有300辆市区客运三轮车已违规转让了经营权,严重违反了《钦州市城区三轮车运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属于违规经营。另有部分在乡镇上户但未经市政府批准经营的三轮车,也在城区非法营运。如今,钦州电动车数量又急剧上升,无序发展,对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和城市形象带来极大冲击。据不完全统计,钦州市电动车数量从2007年5万多辆,2008年急剧上升到17万多辆,目前市区内的电动车已超过20万辆,并正以每日近100辆的速度增长。电动车的过快增长、无序发展,在辖区尤其是城区道路抢行、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现象不断增多,给道路交通秩序、事故防范、治安管理等带来了一系列的新问题。加上钦州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群众交通意识普遍较差,城区内三轮车、出租车、公共汽车随意停车揽客,各种车辆乱停乱放,群众不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等现象非常突出,严重扰乱城区交通秩序,影响钦州城市形象,交通管理压力进一步加大。
(五)警力严重不足。钦州目前还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群众交通意识普遍较差,违法会车、无证驾车、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人、不按规定让行、酒后驾车及不按规定超车等容易导致交通死亡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多发。而钦州市现有交通民警303人,警力配置是全区14个市交警支队中警力最少支队之一,却担负着全市5372.06公里道路(其中城区道路301.28公路,国省道905.63公里,县乡道路3477.63公里,“村村通”公路1164.6公里)、45万机动车、40万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务,平均每个民警要负责管辖17.7多公里道路、1506多辆机动车和1328多个驾驶人。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广西北部湾开放开发步伐加快,警卫、事故处理、车辆管理等各项工作骤然增加,任务日益繁重,加上农村道路点多、线长、面广、管理难度大,因此管理的效果并不理想。
三、透过实质谈对策
(一)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依托政府主导,全力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必然趋势。为此,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好职责,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摆到党委政府的议事议程,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优势作用,主动争取交通、安监、农机、宣传、教育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通过建立和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群众全面参与、社会齐抓共管”的城市交通综合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和责任,以实现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更新管理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加大对钦州交通管理工作的综合治理力度,不断提高城市品位,共同营造良好交通环境,促进钦州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发展。
(二)切实提高路面交通管控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在提高路面交通动态管控能力和水平上采取新举措,下功夫,取得新突破。特别是当前市政府把打造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北部湾沿海生产性服务中心、港口工业城市作为钦州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压力空前增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必须在提高路面动态管控能力和水平上有新思路有新作为。一方面,要加大科技投入,围绕监控、查缉、指挥等内容做强做大信息化建设,把一大批高性能、高效率、高水平的现代警务装备和系统应用到路面;另一方面,城区路面管控必须要由“路面”向“源头”延伸,执勤纠违由“静态”向“动态”延伸,执勤时间由“常态”向“无缝”延伸等,坚持“警力跟着流量走,警力跟着秩序走”,以提高城区路面动态管控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促进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纵深发展。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为县、区、镇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任务,改变以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单打独斗的局面,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公安交警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协调、交通、建设、教育、安监、农机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对影响和制约钦州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进行组织专题调研,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钦州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此外,结合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为契机,细化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深化2010年“八个平安”创建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平安农机” 创建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局面,切实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四)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钦州交通管理环境。
一是加大城区道路路网建设力度,争取市政府工作支持,优先解决建设城市环路,缓解东西向道路特别是钦州一桥、二桥等过江桥梁的通行能力,缓解交通高峰期所带来的压力;落实资金加强对城区道路各主要“畸形”路口的渠化和建设,合理对城区交通流进行导向、分流,规范管理;抓紧对钦州城市公交站点的规划涉及和改造改建,合理调整公交线路和设置公交站点,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缓解交通拥挤,方便群众出行。
二是加大城区停车位置建设力度,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订、建立合适钦州实际的停车场管理地方性规定,重点在三个进城路口建设大型“三位一体”的停车场,推进市区停车场建设,督促城建规划等部门,根据钦州市城区道路不同区域、不同时间、不同车型的停车需求,本着合理布局、方便实用的原则,在城区非主干道合理规划好停车泊位,征求公安交警部门同意后,再施划停车泊位,以缓解钦州城区停车难的问题。
三是加大城区交通管理设施投入力度,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有关规定配套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把交通设施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积极争取市财政大力支持,落实专项经费,在城区新建、改建道路的路口需要安装指路标牌、施划、完善、更新的各种标志、标线等,力争通过2-3年努力,全面改造城区现有陈旧交通标志,翻新更换现有交通标线。
(五)加大对城区营运三轮车和电动车规范管理力度。一方面,建议市人大、市政府及早出台有效管理措施,取缔在城区道路行驶的营运三轮车。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全力配合好市“优化办”和交通、运管、建设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城区非法营运整治,规范和优化我市交通环境。另一方面,按照“先登记后管理、先管理后规范、先规范后完善”的原则,尽快出台对钦州市电动车注册登记及上牌等问题的有关管理规定,强化管理,有效控制我市电动车无序发展的势头。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警力,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电动车乱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变更车道、抢行、超速行驶、乱停乱放、载人载物超过规定重量和规定尺寸、各类证件不齐全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营造良好交通环境,树立钦州城市形象。
(六)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良好道路交通安全舆论氛围。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近期开展的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之有利契机,全力打造“四大媒体”、开展“五大活动”、创建“八个百万”,通过电视、电台、报刊、宣传栏、宣传车、宣传版报、宣传横幅等渠道,全方位、多形式、深层次地宣传此次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文明出行意识,从而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为构建和谐钦州、平安钦州,早日建成具有岭南风格、东南亚风情、滨海风光的宜商宜居滨海新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