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逃避罚款,司机想出各种招数躲避电子警察,1月15日,一辆大货车涉嫌用沥青污损车号牌,被钦州市交警支队港区大队执勤民警查处,并对其处以罚款200元,扣12分。这是新规出台后港区大队开出的首张满分罚单。
当天上午,港区大队民警在钦州港大道执勤时,发现一辆从钦州港方向出来大货车车牌号模糊不清,待车辆靠近检查点时,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通过民警仔细的查看发现,该大货车的车牌数字清晰完好,就是桂C的“C”字母故意用沥青污损,无法辨认。在事实面前,驾驶人唐某承认为了逃避路面测速检查,在闯红灯和超载时不被查处而用沥青故意污损车牌的违法行为,因为污损车牌将被一次记12分,他哭丧着脸一直拉着交警请求通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新规定: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交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让他主动清除车牌上的沥青,同时按照新规的要求对违法驾驶人唐某做出了罚款2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