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公安部123号令的修订版已正式施行,车管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积极邀约各新闻媒体来到车管业务窗口采访沟通,目的就是让广大的人民群众切实了解新部令,提醒驾驶人提高法律意识遵纪守法,提高驾驶素质。但总有些驾驶人存在着侥幸心理,忽视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以身试法,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自食苦果,成为故意遮挡号牌第一人。
1月7日上午十点,三联机动车检测线上传一辆号牌为皖BMX***的小型汽车至车管所监控平台审核查验时,后台工作人员正常比对车辆照片时对车辆外观存有疑问,于是对该车相关业务信息进行查询,发现此车在2012年12月28日有过一次补换牌合格标志的流程,当时有核发上道路的临时牌照,但是今天在检测线正常车辆年审时,车辆正式号牌是悬挂的,这么短短几天号牌就拿到手了?这不禁让人疑惑,车管所监控平台负责人立即通知车检中队巡控民警来到实地查询,皖BMX***车辆在2012年12月31日已经来过检测线年审,当时社会化检测员查验车辆时发现车辆外观有不符合的地方并让其回去整改,皖BMX***车主不但没有认真整改,还妄想趁节后车辆检测高峰扎堆办理时蒙混过关,且还在号牌没有任何损坏丢失的情况下补办号牌,元旦小长假期间私自拿下号牌以躲避新颁布的“史上最严格交规”,随后巡控民警还在此车辆后备箱发现另外两块号牌。皖BMX***车主已违反了新修改施行的123号部令中关于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之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目前该车机驾驶员已移交给芜湖市交警支队鸠江大队,等待进一步处理。
新部令的修改是为顺应时代发展需求,从源头上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从而服务交通管理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广大车主应该积极参与到其中,不应消极面对,甚至妄想以身试法,等待的将是法律法规严惩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