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骑摩托车也算酒驾啊,我一直以为只针对汽车呢。”驾驶员李某面对民警一脸茫然。
3月15日,县局交管大队六中队与执法小分队在S202线40KM处设卡盘查。
14时许,一辆皖FC35**牌号两轮摩托车沿S202线由南向北行驶,驶近后民警看到,摩托车车把上还挂有塑料袋,里面放着饭菜。看到这个细节,细心的执勤民警依据多年执法经验猜想,驾驶员极有可能是酒后驾车,打包带的剩菜。
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停车后的驾驶员李某在回答民警的询问时,总是低头侧目,躲躲闪闪,不敢直面民警,非常可疑。
经酒精测试,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酒后驾驶。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告诉民警,中午帮亲戚家办喜事,感觉喝得不多且意识清醒,又认为酒驾只查汽车,摩托车没人问,就骑车上路回家了,哪曾想被交警查个正着。
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暂扣驾证6个月,记12分,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此时的李某后悔不已,表示以后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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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