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景宁县道路运输企业技术进步和行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作用,更好地发挥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与安全生产设备更新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景宁运管启动2013年车辆技改补助资金工作。
据了解,资金补助工作按照企业提交材料申报;运管部门依据规定条件,对照企业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再上报市级主管部门,由市级部分统一上报省运管局进行最后确定,并划拨补助的程序开展。
此次补助对象为在201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新购置的符合浙江省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与安全生产设备更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营运车辆,按照四个补助标准划分,分别为:
1、20吨(含)以上的槽罐车、整体封闭厢式货车车或、整体封闭半挂厢式货车辆,且车厢与牵引车配套申请的,每车一次性补助3万元;2、10吨至20吨以下的槽罐车及整体封闭厢式货车,每车一次性补助2万元;3、总吨位在2000吨、平均吨位在8吨以上的企业新增的240马力及以上牵引车头,每车一次性补助1万元;4、总吨位在1000吨及以上、平均吨位在8吨以上的企业新增挂车,每车一次性补助1万元。(景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