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行城市公交运营服务标准化管理,全面改善城市公交整体面貌,提升城市公交服务和管理水平,福建省交通厅结合2012年度中心城市试点工作经验,决定于2013年度在全省公交企业继续开展城市公交行业标准化达标测评活动,并将测评范围从市级公交企业推广至各县(市)公交企业。
据悉,评测活动将依据《福建省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规范(试行)》服务评价体系,评选出优秀(≥90分)、良好(≥80分)、合格(≥70分)、不合格(<70分)4个档次。活动分为企业自评、届中测评、及总评发布等3个阶段。
2013年1月至12月,城市公交企业应确定测评方法制定测评方案,按月度进行企业自评,并于次月10日前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此外还应保存相关测评记录,登记造册备查;同时,各设区市运输管理机构应严格审核把关企业自评结果,按月对其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发现不足,督促整改完善,建立长效机制,并将测评结果于7月10日前行文报送至省局;省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报送结果进行抽查和考核,并于12月底前确定最终结果并在省局网站上公示,作为发放城市公交车辆购置等专项补助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