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迎接“南博会”的顺利召开,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完善相关条例,提升服务水平。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对《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加以研究,适时出台《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解决问题、确保稳定”的原则,采用“新车新办法、老车老办法”,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和归属,解决好企业、车主、驾驶员三者的责、权、利关系,推进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构建和谐行业。
加强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管理。缩短投诉处理时限,将乘客投诉事项的处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 10 个工作日,以利于乘客及时有效地维权。加强市场准入机制, 按照相关规定,增设我省区域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驾驶员须同时通过国考和省考,方能取得云南地区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适度提高驾驶员准入门槛。加强市场监管,大力推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多措并举,缓解市民出行打车难的问题。督促、落实驾驶员自觉遵守关于禁止在上下班高峰期交接班的规定。拟新增400辆出租汽车运力,保障“南博会”期间中外宾客出行需求,缓解市民打车难问题。推行出租汽车手机自助、网上召车等“电召”业务,拟采取有偿服务,用经济手段提高驾驶员“电召”业务成功率。组织本企业在岗驾驶员进行教育培训,要求全体出租汽车驾驶员做到安全行车、诚信经营。
加大整治力度,维护窗口形象。加强对酒店、娱乐场所等地存在的出租汽车“堂口费”以及欺行霸市、向出租汽车驾驶员乱收费等违法行为的整治,保护驾驶员利益。清理出租汽车非法使用或安装的无线电设备,更换老旧的防劫网,同时对防劫网上粘贴小广告、破损等情况进行清理。驾驶员按规定着装,对查证属实的议价、拒载、绕道、多收费等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加大打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在全市范围内特别是五大客运站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抓好打击“黑车”联动机制建设,集中力量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把打击非法营运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进一步净化城市客运市场环境,维护客运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切实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