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凌晨4时许,怀城中队接到县局110调度室指令称:在坳仔镇美女村路段发生一宗小型越野车与二轮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接报后,副中队长童志强立即带领民警栗朝硕、辅警苏鸿华赶往事故现场,在勘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号牌为粤F09XXX的肇事小型越野车有套牌嫌疑,于是依法对该车进行查扣,并将驾驶员祝X强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核实,号牌为粤F09XXX的小型越野车为套牌车辆,驾驶员祝X强(38岁,怀集凤岗镇人)持有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民警依法对祝X强合并执行罚款6500元、记24分的处罚。
面对严厉的处罚,祝X强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