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桥头与城站路交叉路口是一个交通繁忙的路口。为了防止人车冲突,这里的红绿灯设置完善,地面上还印有“遵守信号 勿闯红灯”的提醒。
昨日上午10时许,柳南交警大队民警在该路口执勤,提醒横过马路的行人要遵守信号灯。10时32分,正是车辆绿灯放行时,在马路对面先后有4名行人瞅着空隙就过了马路;到达马路对面时,被交警拦了下来。
“眼睛花了,看没见。”当被交警告知因为“闯红灯”要处罚时,一名年纪稍长的男子在执法岗亭外喊道。他表示知道闯红灯不对,但就是不乐意接受处罚。一名排在后面的老汉见此情形,主动要求民警开单,好早点离开。一名年轻男子被问及是否知道“闯红灯”已违法时,他淡定地表示:“没注意看。”
在现场,记者发现不少行人闯红灯的理由多是:“我见有人过我也跟着过”“没注意看”“没车应该可以过的吧”等。一名交了10元罚款的阿伯表示:“我认为没有车,过也是可以的。”他认为10元虽不多,但有些不公平,因为就算是行人绿灯时,也会有右转的车辆通行人行道,一样会妨碍行人通行。
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对于机动车,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相对宽容,这也导致当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会引起较大的反弹。其实,对于行人闯红灯,我国法律有着明确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和《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5条的规定,交警部门对行人闯红灯处罚10元,对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处罚50元。
记者了解到,昨日,柳州交警部门共劝导欲闯红灯的行人730人,11名行人被处以10元罚款,155辆两轮电动车闯红灯被处罚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