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元铎 杨红雷)2013年3月16日,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专案组民警将无证驾驶撞人致死后潜逃近一年的犯罪嫌疑人吴某(男,23岁)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押解回赵县。至此,这起备受当地社会和各级领导关注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2012年4月29日15时许,赵县前大章乡投头庄村吴某驾驶载人的两轮摩托车在青银高速公路连接线赵县段自西向东行驶至常洋村口西侧时,与驾驶电动三轮车同向行驶的闫某相撞,造成闫某、吴某同时受伤,后闫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此事故经赵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勘验调查,确认吴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发生事故后也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吴某应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涉嫌交通肇事罪。因吴某也受伤,在其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出院后,大队事故科民警欲将其刑事拘留,但吴某去向不明。
为使吴某尽快归案,赵县交警大队成立以大队长刘聚山为组长,政委韩建强和主管副大队长赵军伟为副组长的专案组,将吴某上网追逃。追逃期间,办案民警多方摸排吴某的落脚行踪并对其实施抓捕,然而,虽经多方开展工作,犯罪嫌疑人却如“人间蒸发”一样踪迹全无,致使抓捕行动多次无功而返。
即使在春节期间,办案民警也未放弃摸排吴某的行踪。后赵军伟通过多方摸排获知了吴某的QQ号并诱将其加为网上好友,由于吴某经常使用手机或不固定微机上网,无法得知其具体上网地址,赵军伟不厌其烦,多次与其网上交谈最终掌握了吴某的大概方位,经请示遂将此信息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安局,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下通过技术手段得到吴某已逃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的具体地址。
办案民警遂北上内蒙,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鄂尔多斯东胜区某食品厂将吴某抓获并押解回赵县。经审讯,吴某对其交通肇事撞人致死供认不讳,现吴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