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状,支队积极研究应对措施,推动出台了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日前,支队结合《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总队关于印发《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联合安监、农机、派出所、乡镇于4月20日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着手建立交警主导、安监督促协调,农机、派出所、乡镇参与的联管联治长效机制。
一、坚决打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各地要认真吸取衡南县“12.2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严厉打击各类严重违法行为。一是针对农村地区在赶集、探亲、红白喜事、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易发生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的特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逐乡逐镇进行重点查纠,特别是要坚决杜绝违法载运学生的行为。二是对于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未年检的要督促其参加年检,对于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要严禁其继续上道路行驶。三是加大查处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拼装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对于无牌无证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农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核发牌证,纳入日常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严禁上道路行驶,违者依法予以扣留;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二、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管联治长效机制。联合整治的相关单位,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要以农村派出所参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模式为推手,强化交警、安监、农机、派出所、乡镇联管联治体系,强化实际效果,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市县乡村”四级网络机制,着力解决当前我市农村交通安全机构上无人管、职能上无权管、机制上不能管、效果上管不好的问题,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交警主抓、派出所、农机监理员参与、村组配合、信息员辅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不断增强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和管控率。
三、多部门发力积极推动政府加强农村公交体系建设,从源头上解决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问题。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公安交警、农机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对农村地区农民群众出行问题的调研,针对当前我市农村公交发展尚不成熟,乡村道路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载客现象较为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现状,交警部门要联合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对农村非法营运现象开展综合治理。认真总结和借鉴怀化溆浦等外地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从法制、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并通过发展农村公交,坚持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的模式,逐步解决农民和学生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真正从源头上解决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问题。
在此次联合整治行动中,公安、安监、农机将不定期进行联合督查,严格按照考核指标考核,确保农村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明显下降;确保集中报废一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坚决遏制农村道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