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军锋)2013年3月24日17时30分许,藁城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报称:在机场路滹沱河大桥北侧,一辆二轮摩托车将一行人撞倒后逃逸,行人当场死亡。案情重大,值班人员在队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发现肇事司机已被热心的过路群众控制。经调查:2013年3月24日17时15分许,白某(男,31岁,无极县高头乡谈下村人),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机场路由南向北行驶到滹沱河大桥北侧时,将沿机场路推自行车行走的王某撞倒。事故发生后,白某非但未停车报警、抢救伤者,为躲避法律追究,驾车向北逃逸。这时,过路热心群众急忙追赶,追赶出一公里后将白某拦下,被拦下的白某这时还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趁人不备,弃车继续逃跑,后又被群众追上控制。
当天,白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藁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在看守所中,白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出事后,我如果不逃跑,马上抢救伤者,也许那个人不会死,我对不起死者及他的家人,如果时光能倒流,我一定不会做这样的傻事。”等待白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