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安部决定,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国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4月10日上午,陕西省交警总队在西安市交警支队的配合下,对西安周边高速公路上货车违法行为进行了一次集中查处,重点纠处强行超车等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 上午9点多钟,联合检查组首先来到西安绕城高速曲江服务区,对过往大货车进行宣传教育和例行检查。 “公安部对大货车高速公路上杜绝野蛮危险驾驶行为的要求你知道吗?这是至全国大货车司机的一封信,你可以好好看一下,把这没条要求都记心里,要个要求自己,这也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陕西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玉虎向成都货车司机徐师傅发放宣传资料时说道。 在对过往大货车教育排查过程中,一辆云南来满载柑橘的大货车因为不符合要求,被拦了下来。 “公安部要求大货车的反光条、放大号、号牌都要清晰不能污损,这辆车反光条和放大号都让灰盖严了,我们刚才责令司机进行了擦洗,另外发放了宣传资料,提示注意高速行车安全。”西安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冯勃告诉记者查处原因。 另外,一辆运送小汽车的大货车由于私自改装并且严重超载被开具了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这辆大货车私自加长了,三层下来,多拉了11辆车,所以我们进行查扣。”西安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民警说。 据了解,货车虽然只占机动车保有量的8%,但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却占到了28%。2012年,全国货车交通事故造成18621人死亡,其中货车司机死亡2666人。因此公安部决定,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国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防范减少货车交通事故。 陕西省结合自身情况,定于4月10日、4月24日为“大整治”全省统一行动,重点整治京昆、连霍、沪陕、包茂高速公路陕西段。据刘玉虎介绍,大整治期间,对重型货车、挂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城市道路行驶的渣土车、建材运料车、预拌混凝土车等工程运输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治。 “这次我们集中整治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无证、驾驶报废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 最后,联合检查组还对西安市十里铺转盘、西临高速入口,贝斯特物流等地进行了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