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期间,针对交通流量急剧增多和高峰时段自然延长的情况,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全体民警取消休假,各地区交警部门也按照省交警总队的要求普遍保持三分之二以上警力上路执勤,国省干道保证每30至50公里一台警车上路巡逻,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足够的警力,规范路面行车秩序,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祭祀和旅游主要线路,交警部门坚持‘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路上见交警’的勤务制度,对人群密集、易堵路口,设立固定岗死看硬守,延长执勤工作时间,及时疏导。”省交警总队工作人员说,据统计,清明节期间,全省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9000人次,出动警车1200台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460起。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起,同比下降66.67%;死亡2人,同比下降77.78%;受伤8人,同比下降50 %;直接经济损失6.6万元,同比下降48.86%,未发生3人以上死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