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交警系统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公安文化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深化“学法规,做遵纪守法模范”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将教育面延伸辐射到交通协管员队伍,进一步规范协勤协警行为,提高全体交通协管员业务素质,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实现交通协管员队伍的规范管理,大庆交警支队党委决定在协管员队伍中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5月11日下午,交警支队在五楼二号会议室召开交通协管员纪律作风整顿动员大会,各直属队、机关各科室交通协管员1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政工科主任科员吕雁同志主持,支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振清同志亲自参加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首先,吕雁同志宣读《交警支队开展交通协管员队伍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指导意见、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阶段安排和有关要求进行了部署和传达,进一步加深全体协管员对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思想认识和理解,为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
接着,吕雁同志组织全体协管员对相关工作纪律进行了重申和学习,重点围绕四个内容:一是公安部制定的交通协管员管理办法中工作纪律的相关要求;二是公安机关交通协管员着装管理规定;三是请病事假的管理规定;四是重温“五条禁令”。通过对交通协管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岗位职责任务、岗位纪律、业务技能、安全防护知识、职业道德、和做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培训,着力加强对协管员常识性的法律规章的学习掌握,使协管员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纪律和工作职责权限,充实、提高了交通协管员的自身素质和个人修养,强化协管员的纪律观念,使交通协管员规范执勤执法能力及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吕雁同志结合近期发生的一起交通协管员违法违纪,触犯国家法律,得到法律惩处的案例,对全体协管员进行教育,教育大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微杜渐。
最后,支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振清同志就纪律作风整顿动员大会的必要性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做了重要讲话,他讲了两点意见:
一、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意义。交通协管员作为一支重要的辅警队伍,在协助管理交通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警力不足带来的问题。但另一方面,个别交通协管员的一些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发生在我们当中,特别是个别协管员还存在服务意识淡薄,以管理者自居,协勤不文明、违反着装规定,协警配带民警警衔,着装不整,作风纪律松懈,迟到早退,不按照规定时间上岗、甚至存在漏岗现象,协勤时不履行职责,纠违不敬礼,对人民群众服务不热情、不耐心、不细致,违反相关规定,我行我束等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所以召开这次作风纪律整顿大会十分必要,通过此次大会,要进一步增强交通协管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工作目标,增强协管员组织纪律性和为民服务的意识,促进协管员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水平,这次会议即是一次敲响警钟的大会,更是一次提高自身素质满足工作需要的大会。
二、工作中需要强化“五个意识”。一是强化学习意识。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用、学有所成,通过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责任,是一种核心竞争力,是一种品质、一种追求、一种精神境界。在工作中要做到尽职尽责,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这是每个人必备的基本素质。三是强化公众意识。我们的一举一动,不仅仅代表我们个人,而是代表整个交警支队,代表整个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对待群众出现“冷、硬、横、推”等现象,影响着整个协管员队伍形象乃至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伤害了警民关系,为此,作为常和群众打交道的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四是强化服务意识。如果,我们每次面对群众来办事,就向对待家人一样,在我们职责范围内,能够办到的,多一点笑脸、多一份耐心、多一份责任、多一份爱心,也会使自己感到愉悦。五是强化纪律意识。要建成一支言必行、行必果、战必胜、攻必克的队伍,必须抓好纪律。支队将对协管员进行人脸识别考核,研究制定奖惩措施,真正改变干和不干一个样的问题。还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中之重,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执行,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六条警规”,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严令禁止协管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馈赠财物、吃请等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迷信活动;严禁观看、传播反动和色情淫秽书刊、音像制品;严禁出入与协管员身份不符的娱乐、服务场所;严禁做出有损公安交警形象的行为。
通过开展这次纪律作风整顿的全面动员和教育培训,使广大协管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增强自身责任感与使命感,全体交通协管员精神面貌明显改观,作风养成明显加强,综合素质明显提升,达到了预期效果,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