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做好清明节前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大队成立交通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明节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值班备勤,落实重特大交通事故报告制度。全体民警要进一步提高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辖区道路人流和车流情况,合理安排警力,落实相关责任,切实加强重点路口、路段的交通疏导和路面管控,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调整勤务,加强疏导。针对清明前后探亲、扫墓的人流、车流大幅增多的情况,各中队要提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参照往年辖区内道路交通的特点及节日期间交通流向、流量变化的规律,加强交通流组织和引导。要严格落实责任制,调整勤务部署,对交通流量大、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重点路段,加强巡逻管控,严防发生长距离交通堵塞。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组织民警深入企业、乡镇、村庄及客运场站开展宣传,温馨提示群众注意出行安全,按规定乘车,不乘“病车”、三轮车、拖拉机,提高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祭扫路线、交通疏导等路况信息,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时间,避开车流高峰。
突出重点,排治隐患。积极组织警力提前对辖区主干公路和墓区道路的通行条件、停车场安全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暂时无条件整改的,设立警示、引导标志或增派警力进行监控、疏导。
严格整治,确保安全。清明节期间,各中队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警力,科学安排勤务,保证有充足的警力上路,保证重点路段、施工路段、重点时段管理不失控。对超速、超员、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影响墓区道路通行的随意上下客、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开展有效治理;对拖拉机、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报废车、非法拼装车、无牌无证车、故障车上路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坚决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以确保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文明执勤,规范执法。教育民警正确处理执勤保卫与群众祭扫活动的关系,坚持文明执勤、文明疏导,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对群众因参加联宗祭祖、外出扫墓活动而违法搭乘机动车辆的,做好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避免过激行为,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或激化矛盾。对外地车辆和过往群众积极提供导行服务和尽可能的帮助,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