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持三轮摩托车驾驶证的郧西男子梅某驾驶一辆无牌小货车,超员非法载客,在通过东岳路信号灯时,因闯红灯被执勤交警拦下。昨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获悉,梅某将面临15日以下拘留、2500元罚款和记36分的处罚,除此以外,他还面临运管部门的处罚。
2月15日10时许,一辆轻型普通货车闯红灯,从车城路往东岳路行驶时,被执勤的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民警拦下,民警让司机出示驾驶证及机动车行驶证。驾车男子支支吾吾,不愿提供证件。后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驾车男子梅某的驾驶证是C4证,与所驾车辆不符,属无证驾驶。而该车行驶证已办理,但牌号没有领回,梅某使用的是过期临牌,属无牌。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达40%。该车所载乘客均向梅某交纳90元/人乘车费,由梅某将他们由郧西送至十堰汽车站及火车站,涉嫌非法营运。
民警立即向乘车人讲明厉害关系,帮他们转乘其它车辆,并依法暂扣违法车辆。按照新交规,梅某因闯红灯,将一次记6分,罚款100元;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将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并一次记满12分;因无牌,将处以200元罚款、并一次记满12分;因超员,将处以200元罚款、一次记6分。除此之外,因非法营运,梅某还将面临运管部门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