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交警大队按照省厅交管局下发的《关于立即开展面包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紧急通知》和支队《关于开展小型客轩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所有执勤警力和执法装备,扎实开展面包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严查7座以上小型客车超员、超速、违规粘贴车窗膜等交通违法行为。9月份,大队共出动警力1350人次,警车450辆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289起(其中超速行驶850起、超员11起、违规粘贴深色太阳膜31起、查处病车上路3起、涉牌涉证115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3279起)。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排部署。为使面包车交通安全整治取得成效,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李泽坤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对执勤民警进行了思想教育,强化整治小型客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重要性的认识,细化了各中队目标任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在执勤执法中认真落实,为抓好事故预防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源头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一是依托兆雅交通安全服务站,对7座以上所有面包车都逐一登车检查登记,认真落实“七必查”要求。严厉整治对7座(包含7座)以上小型客车违规粘贴玻璃窗膜的源头管理和客运等重点车辆源头整治。对查获的小型客车违规粘贴玻璃窗膜的,现场责令纠正,落实整改。对不纠正不整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从源头上严把违规粘贴玻璃窗膜行为管理关。二是深入客运企业对重点车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客运企业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病车上路。三是开展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检查集中统一行动。按照省厅交管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厅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精神,在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下,9月19日,泸县交警大队组织中队民警深入辖区各运输企业、主要干道路面扎实开展了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检查集中统一行动,副大队长曾永林靠前指挥并与执勤民警一同开展路查路检和交通安全隐患检查。此次行动,大队共出动警力55人次,警车19辆次,共检查车辆420辆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2起,其中违规张贴深色太阳膜6起、客车超员2起、超速行驶15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69起,共进入运输企业5个,对客运车辆开展安全隐患检查150辆次,排除安全隐患6起。
三、强化路面管控,严厉整治突出违法。一是大队认真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情况,抓好工作结合,集中所有执勤警力和执法装备,科学部署勤务,大力加强巡逻管控力度,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控率,加大7座(包含7座)以上小型客车超员、超速、违规粘贴车窗膜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处罚力度。坚持做到对7座(包含7座)以上小型客车必须逢车必查,逢车必纠,责令车主或驾驶人现场纠正恢复,切实做到不纠正不放行,不处罚不放过。二是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和镇“交管办”联勤联动,结合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合理设置检查卡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面包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同时对查获的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抄告安监和交通运管部门,依法对当事车主或驾驶人进行教育管理,严格落实查处一起,转递一起,抄告一起。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深厚整治氛围。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涉牌涉证违法集中整治、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六严查一教育”交通安全大整治等专项活动,扎实开展形势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深入客运企业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通报“8.20”重庆合川重大交通事故,“8.26”包茂高速、沪蓉高速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开展交通安全禁示教育。二是在人量集中的客运站、农村集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宣传光碟,大力加强对小型客车车主、驾驶人等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和人民群众路交通安全遵章守纪意识。三是通过泸县广播、电视台、泸县通讯等地方媒体,大力宣传面包车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提示面包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严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病车”上路和违规粘贴深色太阳膜等违法行为,广泛赢得社会舆论的支持。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对查获的面包车的典型违法案例,通过媒体曝光,营造整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