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就是命令,海曙运政大队立即出动执法人员前去侦查,果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浙BT2536”的出租车停靠在该小区地下停车场内。经执法人员仔细检查发现,这辆绿色的出租车车身两侧写有“友谊”字样,外观与普通出租车无异,车上计价器、GPS显示器、顶灯以及隔离栏一应俱全。根据该车车牌查证GPS轨迹,登记在册的出租车正在宁波市区营运,因而证实该车是“克隆”车。随后,海曙运政大队联合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将该“克隆”出租车拖离查扣,并移交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调查该车车主和使用人的情况。
“克隆”出租车,将按无证“黑车”处罚,依据2013年1月1日施行的《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八第(一)项的规定,将处以1-5万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