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促进我市水运业的转型升级,推动我市区域性航运中心城市建设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近日,汕头市航务管理所在市龙湖宾馆召开了《条例》宣贯会。会上,市航务管理所林健龙所长就《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基本原则、主要思路及主要制度进行解读。
该《条例》确立了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明确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直接授予各级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执法权限,赋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的职权;此外,《条例》精简行政许可制度;新设运力宏观调控制度;新设节能减排、结构调整政策;新设诚信管理制度;新设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新设应急运输保障制度;健全市场动态监管和退出机制;保留国内水路运输市场保护制度以及新设客运船舶强制保险制度等。《条例》的颁布施行对推动水运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影响深远。
会议还布置2013年水运行业核查工作,就行业核查的内容和任务提出要求。我市今年的水运行业年度核查工作于4月25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