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造市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近日衡水市交警支队完善了市区货运车辆禁行区域禁令标志设置。
衡水交警支队秩序科按照市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李建民的指示要求,副支队长邹广音、王艳玲的工作安排部署秩序科先后在市区南环路、昌明大街、大庆路、京衡大街、问津街、永安路等17个市区出入口及重点区域路口,设置安装禁令标志81块,对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电动货运三轮、三轮货运摩托、人力货运、危险品车辆及蓄力车采取禁止通行、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至此,市区道路南环路(不含)以北、昌明大街(不含)以东、大庆路(不含)以南、问津街(不含)以西的禁行区域,永安路(不含)以南、京衡大街(不含)以西的限行区域基本形成。通过交通标志设置,规范货运车辆行驶,净化道路交通秩序,为执勤民警提供执法依据。衡水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将继续对市区道路交通标志进行排查设置,努力打造前进大街、人民路、榕花大街样板路,完善小街小巷让行标志、市区重点路段禁停标志及重要路口的指路标志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