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警车使用,加强警容警风建设,杜绝警用车辆违法问题的发生,岚山大队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抓好警车使用和管理,保障各项交通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认真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警用车辆管理,集中组织民警特别是警车驾驶人认真学习《警车使用管理规定》、“五条禁令”等规章制度。教育全体民警遵纪守法,自觉执法警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坚决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同时,大力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全国各地发生的典型案例,积极教育引导全体民警认真吸取经验教训,自觉遵守警车各项使用管理规定,树立公安交警良好形象。
完善制度建设。大队从车辆使用、车辆停放、维护保养、安全驾驶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使警车管理有章可循,要求全体民警严格遵章办事,确实提高警用车辆的使用效率、保障警用车辆的安全行驶。并制定警车检修保养制度,确定专人定期对警用车辆进行检查,了解掌握每台车的使用状况,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同时要求警车驾驶员每日出车前必须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方可出车,严禁“病车”上路行驶。
严格规范使用。为严格落实警车的使用及管理规定,大队要求所属警用车辆必须在前挡风玻璃上张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等相关标识。并要求民警驾驶警车时务必将行驶证、驾驶证、警官证随身携带,以及按照规定着装,不开特权车;杜绝警车私用、乱鸣警笛,乱响警报、驾车时接听手持电话、不系安全带、乱停乱放、酒后驾驶等违法乱纪行为,规范文明驾驶警车,树立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
严格责任追究。大队将警车使用管理工作列入每月量化考评、民警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定期地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违规驾驶、违规停放等情况的民警予以通报批评。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按照责任倒查制度追究警车的管理责任人、使用责任人等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把警用车辆管理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