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范本,明确使用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要求学校派专人管理校车,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实现“一车一档”。管理责任书每学期签订一次。
据介绍,责任书约定校方责任有6项:指派专人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对随车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在学校校园或校门附近上下车的组织管理工作;配合校车提供方处理交通事故;对教师、学生和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健全完善校车管理档案,实行 “一车一档”。
此外,责任书规定校车提供方应遵守8项规定:定期安全维护;保证校车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设施完备;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校车和司机符合国家规定条件;按校车标牌路线行驶;及时处置道路事故;按规定使用标志牌和标志灯;校车因故不能接送学生时调配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
据统计,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已排查学生接送车辆24.6万辆,督促整改不合格接送车辆4.1万辆次。来源: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