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20时许,汨罗新市中队接到报案称,其仅3岁的女儿在107国道大荆街上被一辆快速行驶的两轮摩托车撞伤,伤势严重,而肇事摩托车当时未减速,当即逃之夭夭。中队值班民警何雄伟,协警黎华、何宇接到报警后,立即驱车赶往现场,经对现场仔细勘察,除现场小孩撞伤在地面上流下的血迹外,只发现了肇事摩托车遗留下的几块零星碎片。仅凭几块零星碎片,在汨罗市境内,要从十几万辆摩托车找到肇事车辆,谈何容易?!而伤者仅只3岁,伤情严重,伤者家属情绪激动,扬言堵国道,情况紧迫。
3月2日21时许,汨罗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新市中队中队长何跃武组织民警陈彦等人赶赴大荆,会同大荆派出所教导员周丹、副所长张跃一面做家属工作,稳定家属情绪,一面部署警力侦查破案。经过对肇事摩托车遗留下的零星碎片进行认真分析,确认肇事车辆系一辆新车,当即布置初步工作如下:首先对事故现场各个监控点、卡口调取监控,其次对大荆镇内各两轮摩托车销售点、维修点进行摸排调查。
3月3日凌晨0时许,调取监控、卡口录相资料工作,各摩托车销售点、维修点调查摸排工作,在咋春还寒地夜幕中紧张有序的进行······
3月3日凌晨3时许,调查工作有重大发现,有两个年轻伢子,骑一辆较新的两轮摩托车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许,在大荆镇一摩托车维修点维修,而摩托车破损处,与事故现场遗留下的碎片有吻合之处。民警对这两个年轻伢子的基本情况、去向及摩托车的去向进行重点摸排调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昼夜工作,在3月3日13时许,民警在大荆一摩托车维修点将违法嫌疑人李某(未满14岁)连人带车截获,经依法询问,李某对其驾驶两轮摩托车载乘何某、罗某于2013年3月2日19时57分,在107国道汨罗市大荆镇街上撞人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过16小时连夜连日奋斗,此交通事故逃逸案得到圆满告破,事故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