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救护车的正常运营活动,全力遏制“黑救护车”运营中出现的社会治安问题,市公安局决定自1月11日起至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黑救护车”专项整治行动。截止1月29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排查出医院正常运营救护车236辆,非法运营救护车23辆。对涉嫌非法改装、非法使用警灯报警器的13辆救护车依法予以拆除警灯报警装置;对正在营运的10辆“黑救护车”依法予以查扣,并移交运管部门。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1月11日上午,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俊杰组织召开市局分管治安、交警、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当日16时,又召集各县局和市区各派出所分管治安、交警工作的副局(所)长参加的动员会,再次进行安排部署和战前动员。市局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高鹤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市黑救护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治安、交警、刑侦等部门的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局和市区派出所也都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交警、治安部门迅速对全市救护车数量、运行情况进行摸排梳理,第一时间内澄清了全市259辆营运救护车底数,以及所属单位或个人等基本情况,并通过进一步调查,掌握了其运营资质,并逐一登记造册。在摸排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联合运管部门,通过设卡盘查,加大“黑救护车”依法查处力度。行动中,市区胡庙派出所共摸排出“黑救护车”13辆,汝南县公安局、东风派出所、雪松派出所分别摸排出“黑救护车”2辆,遂平县公安局,老街派出所、南海派出所、金桥派出所分别摸排出“黑救护车”1辆。1月15日,东风派出所民警会同驿城区运管部门执法人员分别在市北高速出站口和驻上公路顺河办事处附近,查获2辆改装的“黑救护车”(豫QMM939、豫QKC120)。车内载有病人,但没有任何医疗设备、救护用品和随行医护人员,卫生条件极差,极易造成病人感染。执勤民警妥善处理了病人的救护工作,当场对“黑救护车”进行了查扣,并移交运管执法人员依法处理。
为建立“黑救护车”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主动协调综治、卫生、民政、交通运输以及医院等部门研究制定救护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救护车运营和管理。同时,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医院设立整治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提供线索,对营运“黑救护车”及其幕后人员,一旦查证属实,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针对市中心医院因内部管理不到位、病房楼内治安秩序混乱而引发重大刑事案件,胡庙派出所联合驿城区综治办和橡林办事处将该单位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合格单位”,并悬挂黑旗予以警示和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