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成立了工程交工验收委员会,各与会代表听取了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执行报告以及省厅质监局的工程质量鉴定意见,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有关工程资料,并经过交工验收委员会的认真讨论,形成了验收意见:一是本工程严格执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了工程招投标制、社会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参建单位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进行了有效控制。二是桥梁高程、轴线及其构造尺寸等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砼强度合格,桥梁内外轮廓线顺滑、清晰,砼表面平整、光洁、色泽一致。三是工程交工资料较齐全、完整,符合交工验收要求。同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对本工程的质量鉴定意见,工程质量合格,同意此次验收的桥梁工程通过交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