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早晨,衡水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民警在和平路前进街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吉利轿车的牌照有问题,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民警通过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不但安装了活动牌照架,而且还非法安装了警报器。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灯、警报器是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使用的特殊工具,其它任何车辆都不得安装、使用。
据民警介绍,非法安装警报器按规定应收缴警报器,并且处以500元的罚款;安装活动牌照架属于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根据相关规定应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随后,民警依法对这名驾驶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据了解,普通车辆非法安装警报器后乱鸣警笛、招摇过市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扰乱了群众的正常生活。民警提醒安装警用、警报装置的驾驶人,应自觉拆除非法安装的警用、警报装置,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