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芷江侗族自治县县人民政府作出决定,自2013年2月开始,全县签单发航人员工资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新标准予以发放,境内22道渡口码头已经100%配备了签单发航员。
对渡口码头实施签单发航是加强水上安全源头管理的有力措施。自2011年12月1日起,我省严格实行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坚决执行“六不发航”规定:证照不齐不发航、超载不发航、船况不良不发航、停航封渡不发航、气候不良不发航、乘客不穿救生衣或不带浮具不发航。为了稳定签单发航人员队伍,激发全县渡口码头签单发航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把好水上交通源头安全管理关,今年以来,芷江县人民政府把加强签单发航员管理作为水上安全工作的一大重点,把签单发航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投入36万余元提增签单发航人员待遇,比2012年度增加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