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地处兰州大砂坪省警院北侧的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正式揭牌成立,在兰州市主城区发生的仅涉及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到快速处理中心办理定损赔偿事宜。
据介绍,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由兰州市交警支队、省保险行业协会和驻兰各财险公司组成,主要负责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及保险理赔工作。对符合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保险理赔查勘、确定损失金额,以及开展与理赔服务相关工作的“一站式”服务。全市承保机动车保险的12家主要财产保险公司派员进驻快速处理中心,受理各方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的索赔申请;交警支队派驻事故处理民警,对物损不超过交强险限额的,可以当场办理《事故认定书》和损害赔偿争议调解,减少群众的往返奔波。
据了解,今后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互相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后,能够确认基本事故事实及责任,初步判断符合自行协商条件的,可以采用摄、录像或其他方法固定车辆位置、车牌号码及事故损失证据,迅速自行撤离事故现场,将车辆移至附近不影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后续定损、赔偿等事宜。双方各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可选择共同将事故车辆驶至快速处理中心办理定损理赔手续。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交警部门将拖移其车辆至不妨碍交通地点;造成交通拥堵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当事人对财产损失的评估及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向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警部门提醒,5种情形不宜撤离现场:造成人员死亡或受伤的;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机动车驾驶人无有效的驾驶证;碰撞建筑物或公共设施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以及其他不能移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