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0日上午11时45分,一辆行驶在和平北路晋机厂路口的12路双层公共汽车发动机突然起火,火势迅速蔓延,情况危急。正在巡逻的一中队民警叶立群同志接到122指挥中心指令后,马上部署警力,调动西宫岗民警米玉峰、张鹏、李帅鹏同志立即分兵两路前往事故现场,并同时将警情向副大队长张林升同志汇报。
警情就是命令,大概不到3分钟左右,叶立群等同志同时赶到现场,只见车牌号为晋A46294的12路公交车停在和平北路晋机厂路口,车辆尾部燃起熊熊烈火,车里仍有乘客被困,叶立群同志见状,马上跨过中央隔离护栏,一边指挥公交车司机打开车门,一边猛踹公交车的后门,将公交车的侧门打开,疏散车上乘客。同时,迅速将疏散的乘客转移到道路一旁的安全地带。米玉峰等同志把警车上的干粉灭火器取来进行灭火。在灭火过程中,发动机的线路一直在噼里啪啦的乱响,为了防止电花点喷,米玉峰同志冒着危险冲上驾驶室把汽车电门关上,防止汽车再次燃烧造成爆炸。
10分钟左右,副大队长张林升同志以及消防队的同志们也一同赶到现场。张林升同志一边指挥民警对附近道路进行管控,一边安排民警继续疏导车辆和人群。大队领导还对公交车驾驶员进行了教育,并嘱咐其一定要注意汽车性能的检查,以免再次发生事故。
由于民警们迅速出警采取了果断有效措施,道路没有因为“车燃烧”事故而发生交通堵塞,并将车上群众转移到安全位置,将一起汽车火灾事故有效地控制住,避免了一起重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