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9点30分,济宁市市隆重举行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拉开了全市交通安全宣传周系列教育活动的序幕。
市政府副市长田志锋以及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中区、任城区、高新区、北湖新区等有关领导同志出席活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文明办、交运集团、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渣土运输公司等单位干部、职工代表,驻济各新闻单位记者300余人参加了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由市公安局局长王金城同志主持。交警支队民警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志愿者代表宣读了倡议书。市政府副市长田志锋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阐明了开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的意义和目的,对全市交通安全宣传成员单位和广大市民群众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全社会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安全第一,教育先行。在搞好集中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的作用,形成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格局。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部门要发挥覆盖面广、影响大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声屏报宣传,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工作,提高全体交通参与者的现代交通知识、交通安全法制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的交通安全责任。文明办、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教育、安监、司法等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三是,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减少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就是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稳定、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切实增强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其纳入创建精神文明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民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警民携手,全社会共同参与,把我市交通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服务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做出更大的贡献。
随后,各位领导同志到宣传站点参加了宣传活动,交警支队摩托车方队、宣传车方队进行了串街宣传。